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与备案合同相同

时间:2023-09-18 作者:淮安律师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合同不是一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备案合同只是将购房合同等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只具有备案登记的效力,二者不一样。并且购房合同的合同号是网签时自动生成的,而备案合同的备案号是根据缴纳契税的时间确定的。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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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相同的。购房合同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备案合同是我国规定的购房合同备案制度的产物,是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后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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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相同的。购房合同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而备案合同是我国规定的购房合同备案制度的产物,是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后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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